原创 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韶司在线
四十载 再出发
民法典公益宣传片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 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。根据中宣部、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部署和《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》,近日,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普法办决定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开展“民法典故事会”大赛。
一、活动主题
民法典,让生活更美好——广东省中小学生“民法典故事会”大赛
二、征文时间
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
三、征文对象
全市在校中学生(含初中和高中)、小学生。
四、征文要求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。
2.坚持围绕民法典为主题进行创作,宣传民法典有关知识,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,传递观念需具备正面导向。
3.坚持政治性、思想性、艺术性相统一,突出法治主题,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写作水平,能够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、小故事反映大时代。
4.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原创,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,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。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。
5.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,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,因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而引发的一切责任,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。
6.提交作品需根据征文主题,自拟作品题目,作品形式包括演讲、朗诵、故事类。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来稿请注明“民法典故事会征文”字样,需以电子文档形式,注明学生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所在学校、指导老师、电话等信息,不接受纸质版稿件,信息不全将不予采用。
2.本次征文活动为纯公益活动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3.凡投稿作品,主办单位将有权无偿拥有编辑修改、结集出版等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。
4.凡来稿作者,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。
5.征文截稿日期:2022年10月25日。
6.投稿邮箱:sgpfb@163.com。
六、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
1.本次征文活动将设置三个组别:高中组、初中组、小学组;各县(市、区)和市属学校将征文投稿汇总收集后,进行初步筛选,最终发送到投稿邮箱的数量各县(市、区)每个组别不少于7篇,不超过10篇,市属学校不少于3篇,不超过5篇。
2.市普法办收到各县(市、区)和市属学校汇总征文后,将组织专家评委从中选出优秀征文向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普法办报送。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普法办将从征文中挑选出入围作品进入到网上评议环节,最终将根据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,根据投票数量与文章质量进行综合评定,奖项设置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与优秀奖等名次。
其中,特等奖每个组别共设置3名,一等奖每个组别共设置10名,二等奖每个组别共设置20名,三等奖每个组别将设置50名,优秀奖每个组别将设置若干名。
七、宣传推介
1.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普法办从获奖作品中挑选出适合演绎改编的优秀作品,通过举办广东省“民法典故事会”进行演绎。
2.故事会将邀请省朗诵协会、媒体知名主持人等专业朗诵者,以舞台表演的形式呈现。舞台将打造成为沉浸式体验,让现场观众有身临其境之感,更能体会法治的魅力。在现场配备多台机位,对现场朗诵演绎的场景进行全程录制,后续将通过剪辑、包装等形式,独立成片,上传各大视频门户网站,进行广泛推广。
3.对于适合传播、具有启蒙性的作品,将汇编成电子书册,以《民法典故事会》为主题进行展示;部分优秀作品,将以“新闻报道+全文展示”的形式,在中央、省级媒体进行刊载报道,并在省教育厅网站、官方微博及广东教育杂志免费用于公益性的宣传推介。
4.宣传推广不包含商业推广行为,不向参赛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等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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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韶关市普法办公室
原标题:《@全市中小学生 这里有一场故事会,快来用文字说出你的故事~》